1. |
參加本活動者將被視作已閱讀並同意遵守下列細則及條款。 |
2. |
參加者須年滿18歲,並透過香港地區之中華航空(下稱:華航) 網站或票務櫃檯或香港旅行社成功購買由香港始發之華航旅遊產品,及於2012年2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搭乘華航由香港出發之航班方可參加。 |
3. |
參加者可憑每張華航電子機票參加抽獎乙次。 |
4. |
參加者必須於領取抽獎券後填寫券上全部所需資料,並須保證所提供的資料均準確及完整。抽獎券存根正本須保留作核實及領獎之用。 |
5. |
持有小童票、嬰兒票、員工或眷屬優待機票、旅行社或航空公司同業優惠票和以任何形式送贈之免費機票的旅客及華航員工均不得參與是次活動。 |
6. |
參加者只要符合活動的規定均無須額外繳付任何費用。 |
7. |
抽獎活動將抽出大獎、二獎及三獎得獎者各乙名,以及特別獎得獎者共100名,各得獎者按抽獎結果可獲得下列其中一份獎品:
a.) 大獎:港幣 $88,888上海商業銀行信用卡簽賬額
b.) 二獎:港幣 $18,888上海商業銀行信用卡簽賬額
c.) 三獎:港幣 $8,888上海商業銀行信用卡簽賬額
d.) 特別獎:每位可獲華航來回香港至台北/高雄經濟客位機票乙張 |
8. |
所有得獎名單將於2012年05月18日於星島日報及英文虎報刊登,及於本網站內公佈。 |
9. |
得獎者須於2012年05月26日出席頒獎禮(最終時間及地點請留意本網站公佈) 並憑完整且未有損壞的抽獎券存根正本領獎,缺席者視作棄權論。 |
10. |
領獎時將作身份及登記資料核實,倘發現未乎合參加規定者,資格將被取消。 |
11. |
所有信用卡簽賬額獎項的得獎者,須於上海商業銀行成功開立信用卡戶口 (得獎者須遵守上海商業銀行相關條款);否則,華航將改以同等價值之購物禮券代替。 |
12. |
使用信用卡簽賬額獎項的相關限制:
- 不可將簽賬額換取現金。
- 只可用於開卡日後購物及享用服務,不可用以支付任何財務債項。
- 不可用以支付開卡日前積累的未清繳信用卡債項。 |
13. |
來回香港至台北/高雄經濟艙機票獎項的得獎者,須致電 28682299 華航香港訂位部預訂機位,並於2012年7月31日或以前,持機票換領函正本來臨華航位於則魚涌太古坊德宏大廈2701-05室之票務櫃檯(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早上8:30至下午5:30,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支付包括但不限於機場離境稅、機場保安稅、燃油附加費等費用開立機票。 |
14. |
贈送機票之香港起程航段限於2012年6月1日至28日, 7月2日至12日, 8月25日至9月29日, 10月2日至12月21日及12月27日至31日出發,逾期無效。贈送機票且受華航條款及其他細則限制。 |
15. |
獎品不可以其他任何形式替換,亦不可以兌換現金。 |
16. |
得獎者可授權他人領取獎品。代領者須出示得獎者的身份證副本及授權書。請於授權書上列明以下資料:
- 代領者身份證上之中英文全名
- 得獎者身份證上之中英文全名及其簽名 |
| 17. |
華航保留使用得獎者的姓名、照片、影像、聲音或電郵地址之權利。 |
18. |
是次活動及相關參加條款與細則均受到香港法例之監管,所有參加者均有責任確保其參與乃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法律。如參加者就參與是次活動而違反任何法律,華航及其代理商均無需負上責任。 |
19. |
如參加者違反是次活動條款及細則,華航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
20. |
當活動存有任何爭議時,華航將不會預先知會或進行討論,並且保留最終裁決之權利。 |
21. |
如有疑問請致電華航香港客服熱線 28682299 查詢。 |